一、概要
DKP-Dragon Kill Point,即屠龙积分。永夜皇朝公会使用DKP统一RAID物品的分配。RAID物品的DKP底分由DKP管理员制定。
二、DKP的获取与使用
1、DKP的获取
A.RAID过程中掉落的紫装,成功分配的,全团记DKP1分;
a.分解的紫装不记DKP;
b.抗性装不记DKP;
c.错误分配给无需求团员的,不记DKP;
d.强制分配属于成功分配。
B.按时出勤并参与RAID的,可酌情给予集合分,通常记DKP2分;
C.一次RAID中完成目标BOSS击杀的,给予参与击杀的成员目标完成分,具体如下(For TBC):
a.毒蛇神殿瓦丝琪,记DKP3分;
b.风暴要塞凯尔萨斯·逐日者,记DKP2分;
c.海加尔峰阿克蒙德,记DKP3分;
d.黑暗神殿灵魂之匣,记DKP3分;
e.黑暗神殿伊利丹·怒风,记DKP3分;
f.太阳之井高地待定。
目标完成分仅在当次RAID连续击杀4个及以上BOSS时发生。
D.一次RAID中完成情况特别好的,可酌情给予bonus,通常不高于DKP2分;
E.开荒期,每开荒一小时,记DKP2分。半小时以上的,以一小时记,不足半小时的,不计分;
F.FD BOSS,通常记DKP5分;
G.RAID过程中替补的,酌情给予替补分,具体如下:
a.开荒期间全程替补的,给予开荒团队相同的DKP。替补时间小于一小时的,不计分。替补时间超过一小时而不足全程的,酌情给予替补分;
b.FARM期间全程替补的,给予FARM团队相同的紫装获取DKP,但不给予目标完成分和额外bonus;不足全程的替补,给予替补期间FARM团队的紫装获取DKP;
c.替补期间禁止参与其它RAID活动,否则替补无效;
d.替补成员的网络、装备、声望、钥匙等硬件条件必须达到所替补副本的要求,否则替补无效;
e.替补期间允许换小号,允许去五人副本,允许去战场、竞技场,但必须保证团队需要时随叫随到,保证进入副本时无PVP标志,否则替补无效;
f.替补期间无故AFK的,替补无效;
g.全程替补成员,必须在RAID结束时在线并组入团队中,否则不计全程替补。
H、捐助公会紧缺物资的,酌情给予DKP,具体办法按需通知。
2、DKP的使用
A.RAID过程中掉落的紫装,以物品DKP底分进行明拍,出分高者得;分不够物品DKP底分的可以申请;
a.非BOSS掉落的紫装,达到物品DKP底分的有需求团员all roll,点大者得;
b.抗性装由相关职业all roll,点大者得,不记DKP。
B.RAID中掉落的特殊物品:配方、设计图、宝石、材料等,由团员申请获取,扣除相应DKP;
C.套装部件获取的特别规定:
a.为提升团队整体实力,原则上每位成员只得获取一套套装部件;
b.若团队内尚有成员需求第一套套装部件,那么需求第二件相同部位套装部件的成员,虽可以正常出分,但成功获取后,扣除实拍DKP的双倍分;若可预期扣除双倍分后成为负分,则失去竞分权;
c.若团队内没有成员需求套装部件,那么需求第二件相同部位套装部件的成员,可以正常出分并按实际发生DKP扣分;
d.需求第二件相同部位套装部件的成员,与需求第一套套装部件的负分成员、新成员发生需求竞合时,由RL酌情处理。
三、RAID纪律与DKP惩罚
1、RAID中违纪的,酌情扣除DKP,通常为2-10分。违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:
A.无故AFK的;
B.指责、谩骂,影响恶劣的;
C.活动尚未结束,私自退团的;
D.不服从RL管理的。
2、RAID中犯错导致灭团或造成较大损失的,酌情扣除DKP,通常为2-10分;
3、对Looter错误分配物品的情况,作如下规制:
A.扣除Looter该物品的实拍DKP;
B.获取错误分配物品的成员,在DKP足够扣除该物品实拍DKP的情况下,允许需求该物品,扣除该物品实拍DKP;DKP不足物品实拍DKP的,或者不需求的,必须将该物品分解或摧毁,分解或摧毁后打开所有包裹截图存证,RAID结束发至公会论坛。发现作假的,开除出会永不录用;
C.Looter恶意错误分配物品的,错分的物品必须分解或摧毁,同时开除Looter出会永不录用。
4、主动退会的会员,72小时内未返回的,所有副本的DKP正分清零,负分冻结;
5、被开除出会的会员,其所有副本的DKP记录予以删除;
6、DKP管理员以权谋私,篡改DKP记录的,开除出会永不录用。
四、一些原则
1、新成员最初三次参加RAID,无紫装需求权;
2、小号成员对大号成员无紫装需求权,大号成员在DKP负分底线规制内的除外;
3、DKP负分底线规制:
A.战士的DKP负分底线为200分,其它职业为150分;
B.强制不适用于超过DKP负分底线的成员。若紫装只有DKP负分底线以下的成员需求,不予分配,直接分解;
4、获取传说及以上品质的物品前,须承诺永不退会。传说及以上品质的物品分配,参考相关副本的DKP总获取,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。
五、解释权
公会会长与DKP管理员享有本规定的解释权。
六、施行
本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永夜皇朝公会DKP管理制度以及物品分配办法》同时废止。